
【喀什喀什市检察】揭开食品“长生不老”秘诀 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 2025-04-18 10:54:15 | 作者: 产品展示
每每走入各类超市、便利店,货架上琳琅满目的食品是否激发你买买买的欲望?面包、蛋糕、午餐肉、各类罐头等速食是否成为了你日常生活中的“好伙伴”,一日不吃如隔三秋般让你想念?然而,在享受这些美味时,你是否曾留意到它们为什么存放很久都不会腐烂变质,难道有什么“长生不老”的秘诀?其实,这些食品之所以能够长时间保存,离不开具有延长食品保质期作用的防腐剂。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法律的规定,允许在食品中添加的防腐剂种类多达数百种。脱氢乙酸钠作为一种防腐剂,曾被大范围的使用在面包、罐头等食品中,但长期摄入脱氢乙酸钠可能会影响身体健康,有动物实验研究显示,多次大量食用脱氢乙酸钠会造成凝血能力变弱、肝肾组织变化等问题。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中,明确规定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应用限制范围为腌渍的蔬菜、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发酵豆制品、熟肉制品(08.03.08肉罐头类除外)、复合调味料,且严格限定了最大使用量。
2025年2月12日,喀什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和司法警察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活动时,随机实地走访了喀什市辖区4家大型商业超市。发现以上超市中货架依然摆放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山梨酸钾的面包、糕点、牛肉干、罐头等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在司法警察的协助下对问题商品进行取证、并向超市负责人了解情况并就“新国标”相关联的内容进行了宣传。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要求,维护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喀什市人民检察院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予以立案,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相关行政机关明确表态,将严格按照“新国标”开展专项行动,对违规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商品的行为予以处理。同时也加强对喀什市辖区内各类大小超市、店铺监督管理力度,对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传,规范销售者经营行为,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推进新规落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习曾指出: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督、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察机关通过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整治售卖含有国家限制使用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让我们消费者明明白白、安安心心地消费。下一步,喀什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充分的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销售含有国家限制使用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监督“回头看”,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