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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商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14期食物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时间: 2025-08-08 21:04:48 |   作者: 罐头系列

产品描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食物安全抽样查验管理办法》等规则,现将厦门市商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14期食物安全监督抽检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触及30大类,包含:饼干、餐饮食物(含餐饮具)、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物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速食、蜂产品、糕点、酒类、罐头、可可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其他食物、肉制品、乳制品、食物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物、水产制品、生果制品、速冻食物、糖块制品、饮料。抽检样品合计1131批次,其间合格1100批次,不合格31批次。

  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24批次[不合格项目:噻虫胺、噻虫嗪、二氧化硫残留量、恩诺沙星、氧乐果、甲拌磷、灭蝇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联苯菊酯、铅(以Pb计)、三氯蔗糖、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呋喃唑酮代谢物]。餐饮食物4批次[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极性组分]。糕点3批次[不合格项目:霉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菌落总数]。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物,商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发动核对处置作业,查清不合格产品流向,催促食物出产和运营者实行法定责任当即采纳封存、暂停出产或运营、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食物安全危险控制措施,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网络抽检食物及出产企业在异地的已通报出产企业所在地及网络食物买卖第三方渠道所在地的监管部门依法核对处置。

  附件2:食物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2025年第14期).pdf